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
時間:2015-09-21
1、為了加強許可證檔案管理,提高許可證檔案工作質量,維護許可證檔案的完整與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2、許可證檔案內容包括許可證申請材料明細,被許可人認定的資格,被許可人自檢報告、監督檢查記錄。
3、許可證檔案分為電子文檔和紙質文檔兩種形式,電子文檔以光盤的形式進行歸檔。
4、許可證檔案保管期限為10年。檔案保管期滿,需要銷毀時,需由檔案管理員提出銷毀意見,報主管局長批準后銷毀。
5、檔案保管必須設置適應需要的檔案庫房、專用檔案柜,并有防盜、防火、防水、防塵、防蟲、防鼠、防高溫、防強光措施。對發生褪變和破損的檔案要采取補救措施,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。
6、檔案柜排列要自左至右地編制檔案柜順序號,并便于管理和通風。
7、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、從上而下地順序進行,排列要整齊、美觀。
8、庫房內經常保持清潔,禁止亂放雜物,庫房內外要設溫濕度計,溫度設在14攝氏度左右,每天上下午定時測試、記錄。
9、每半年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,做好檢查記錄,發現問題及時解決。
10、為確保許可證檔案的安全,庫房管理人員要提高警惕,平時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,一律禁止入內。
11、檔案人員要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》,切實保證檔案的完整與安全。
12、檔案資料要嚴加管理,經常清點,不丟失,不泄密。
13、因玩忽職守造成檔案資料丟失或泄密者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的規定,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。
14、借閱檔案、資料必須履行借閱登記手續,按期歸還